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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節
1. 忠信的主教(Papa,主教)勞倫提烏斯[1],我的心志既不傾向寫作,能力亦不足夠,因為我深知將微薄的才華公諸於世,實屬不小的危險。然而,既然你在信中魯莽地(請原諒我如此說)要求我,憑著我最為敬重的基督的聖禮,為你撰寫一些關於信仰的內容,並依循信經的傳統與自然含義,儘管如此你加諸於我身上的重擔已超出我的能力所及(因為我沒有忘記智者的見解,他們公正地說:「即使是說出關於神的事實,也是危險的」);然而,如果你能以你的禱告來幫助你所要求我承擔的這份必要,我將嘗試說些什麼,這更多是出於對你命令的敬畏,而非對我能力的自負。然而,我所寫的內容,對於心智成熟的人而言,恐怕難以稱得上值得考慮,而更適合基督裡的孩子和初學者。
我確實發現,一些傑出的作者已經就這些事情發表了虔誠而簡潔的論著。此外,我知道異端弗提努斯(Photinus)也曾就此撰寫,但其目的並非向讀者解釋文本的含義,而是扭曲那些簡潔而真實的陳述,以支持他自己的教義,儘管聖靈已確保這些話語中沒有任何模棱兩可、晦澀難懂或與其他真理不符之處:因為其中應驗了那預言:「在公義中完成並截斷這話:因為主必在地上作成簡短的話。」[2] 因此,我們的努力將是,首先恢復並強調使徒們話語的本真簡樸;其次,補充那些似乎被前代解經家所遺漏的事項。但為了使這「簡短的話」(如我們所稱)的範圍更加清晰,我們將從頭開始探究它如何被賜予眾教會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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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對於這位主教勞倫提烏斯(Laurentius),我們一無所知。「Papa」(主教)這個稱謂,最初是普遍用於主教的,當時尚未限定於羅馬主教。貴格利七世(Gregory VII)在1073年於羅馬舉行的一次會議中,禁止將此稱謂授予其他任何人。
[2] 以賽亞書十22、23,七十士譯本(LXX),羅馬書九28亦引用此處。